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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的通知要求。
华清环保表示,《办法》中的重点内容是:
(1)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大事项需安排资金支持且不属于既有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
(2)确定了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
这中间,不同类别的项目投资额也是有差异的。
第一,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按照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应超过项目总额的30%、 45%、60%、60%控制,单个的项目支持金额,在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具有重大创新示范类的项目除外。
第二,城镇医废和危废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按东、中、西 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20%、25%、25%控制。其中,县级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40%、50%、5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
而节能减排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5%来控制,稍微具体的来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15%控制;秸秆(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工程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突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15%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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